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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薇夫妇遭处罚:禁入证券市场5年 罚款30万

2017-11-10 14:41:57来源:财经杂志  

11月8日,祥源文化发布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告知书》),万家文化(现已更名为祥源文化)、龙薇传媒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完毕。

11月8日,祥源文化(600576.SZ)发布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告知书》),万家文化(现已更名为祥源文化)、龙薇传媒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法拟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以及相关责任人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

2016年12月23日,万家文化第一大股东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万家集团)与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龙薇传媒)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万家集团将其持有的1.85亿股公司股份以30.6亿元的价格转让给龙薇传媒,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135%。转让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孔德永变更为龙薇传媒实际控制人赵薇。

《告知书》提到,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

此外,龙薇传媒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对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关于积极促使本次控股权转让交易顺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证监会拟决定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责任人孔德永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责任人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赵薇夫妇51倍杠杆收购

龙薇传媒的30.6亿资金来源中,向股东赵薇借款6000万元,向第三方西藏银必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银必信)借款15亿元,向金融机构股票质押融资约15亿元。后二者的还款期限均为3年,按照披露的10%和6%的年化利率,赵薇每年需偿还2.4亿利息,3年合计7.2亿元。

若以股东赵薇的6000万自有资金计算,这一交易实现了51倍高杠杆收购。根据调查结果,以黄有龙、赵薇夫妇二人名字命名的龙薇传媒于2016年11月2日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尚未实缴到位,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都为零。公司设立的主要目的在于从事国内文化方面的并购。

责任编辑:hf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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