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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西矿受贿窝案:被告人被判刑四年

2017-12-08 13:58:30来源:正义网  

11月24日,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石庆华涉嫌受贿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石庆华犯受贿罪。

“领导吃饭,下属喝汤”,对具体办事人,童树义也从不怠慢,经管部预算员王敬伟就收到过他的现金和手机。

还有一位行贿人赵某则采取“蚂蚁搬山”的方法,每个月安排办事员从项目部财务领取2000到3000元钱,定期送给经营部长陆万杰,以求得对方在工程预算单上签字盖章。

一幢充满“贿影”的大楼

“不越底线、不触红线”,对于朱集西矿经营口的少数工作人员,这句话仅仅是写在墙上的“一句话”。从被控受贿的凌从卫,到已获刑的陆万杰、孙宁浦、王敬伟,利益潜规则主导了他们的思维,单位那栋他们自己每天进出的行政管理大楼,在建设过程中,每个环节每个程序竟然都渗透着“贿影”。

2014年,张某用淮北市某建安公司资质承包朱集西矿办公大楼主体建设工程。随后,为获取结算便利,向时任经营副矿长的石庆华行贿2万元。之后,在土建工程建设中,多次向陆万杰行贿4.5万元。

矿长蔡东红也收过张某行贿的财物,数字更大、档次更高——他拿到的是15万元的购物卡。

责任编辑:hf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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